目錄
1.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上提交信用修復申請辦事指南···3
2.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解除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限制辦
事指南·············································14
3.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移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辦事指
南·················································19
4.成都市各區(市)縣信用修復業務咨詢電話···············25
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網上提交信用修復申請辦事指南
一、申請人使用手機微信掃描二維碼下載“企業微信”App,直接用微信登陸。
(一)手機版
首次完成安裝并登陸,后續打開App可直接使用。
(二)電腦版
使用電腦版前,需先安裝手機版并登陸,之后在電腦上下載桌面版“企業微信”軟件,用手機版App“消息”頁右上角掃一掃功能,掃描電腦版二維碼登陸(與登陸電腦版微信類似):
手機版
電腦版登陸成功后界面如下:
電腦版
二、下載、閱讀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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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前,請先點擊“工作臺”“微盤”,在其中下載或閱讀《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申請信用修復辦事指引》,了解受理機關、辦理程序、相關文書等信息。
手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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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版
三、在“工作臺”點擊“審批”進入政務服務頁面。
手機版
電腦版
四、選擇辦理事項
選擇“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預審”或“申請解除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限制—預審”,進入相關業務填報頁面。
手機版
電腦版
五、填寫申請信息
按照提示和要求填寫信息,并上傳附件(支持圖片、壓縮包格式,可根據手機版或電腦版特點選擇方便的文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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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填寫完成后點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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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查看審批狀態和修改
(一)在“審批”頁面下方(電腦版在上方)點擊“已提交”可以查看本人所有申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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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記錄可顯示審批狀態。
手機版
電腦版
(三)點擊申請記錄可進入詳情頁面,頁面下方可查看預審人員意見和留言,與預審人員進行交流。
手機版
電腦版
(四)修改已提交的申請
申請未經審批或被駁回的,如需修改信息或補充附件,進入申請記錄詳情頁面,點擊右下角“重新提交”按鈕,可撤回該申請并進入修改模式。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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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版
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申請解除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限制辦事指南
一、受理范圍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注冊登記的企業因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受到任職資格限制而申請解除限制的。
二、受理機關
1.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注冊登記企業:成都市市場監管局。
2.區(市)縣局注冊登記企業: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
三、審批機關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
四、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規范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限制解除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業務咨詢及預約辦理電話
028-85394672,85394617。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解除條件
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營業執照吊銷處罰不負個人責任的。
八、申請方式
1.網上辦理
(1)申請準備。掃描《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上提交信用修復申請辦事指南》中的二維碼,進入成都市場監管企業微信。在企業微信工作臺微盤中下載《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申請信用修復辦事指引》,了解受理機關、辦理程序、相關文書等信息。
(2)上傳材料。按照《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申請信用修復辦事指引》準備好申請材料后,拍照并上傳申請材料。上傳材料統一采用圖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名稱以法定代表人名稱全稱加申請事項命名(例:××××申請解除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限制材料)。
(3)網上預審。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事項予以網上預審,對預審通過或材料不齊備的均會進行回復說明。網上預審材料通過的企業可以將申請材料郵寄至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指定的地址;
(4)受理。申請人可通過郵寄或者現場提交的方式,向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提交正式紙質申請材料,經與網上提交材料核對無誤后,依法做出受理決定。
注:受理日期以成都市市場監管部門收到紙質材料之日為準。
2.現場預約辦理
申請人帶齊規定的材料,到成都市武侯區致民東路6號成都市市場監管局703室(信用監管處)辦理?,F場申請前需通過電話進行“預約”。
九、辦理程序
1.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注冊登記的企業:申請—受理—審批。
2.區(市)縣局注冊登記企業:申請—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受理—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審批。
十、申請材料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申請解除任職限制,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填寫的《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限制解除申請表》;(詳見附件)
2.被限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本人簽署與原件一致并簽名);
3.由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提交被限制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4.證明其對吊銷營業執照行為不負有個人責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可以是:
(1)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吊銷前已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縣級以上醫院或者相關司法機關出具的書面證明或司法鑒定結論;
(2)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提供的,證明該法定代表人對被吊銷行為不負有個人責任的書面材料;
(3)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吊銷前已被免職或已與該企業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書面證明材料;
(4)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吊銷營業執照前,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制或因股東糾紛等原因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書面材料;
(5)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導致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能夠證明董事會在表決時,法定代表人表明異議的書面材料;
(6)其他可以證明該法定代表人不負有個人責任的證明材料。
十一、解除時限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自受理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解除限制的決定。
十二、郵寄地址
成都市武侯區致民東路6號703室(信用監管處)收,聯系電話:85394672。
附件: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限制解除申請表
附件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限制解除申請表
申請人 信 息 |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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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 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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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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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 注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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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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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罰 文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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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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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目 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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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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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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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市)縣局審核意 見 |
區(市)縣局 監管部門 受理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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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市)縣局監管部門 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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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市)縣局 分管局領導 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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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局 審 核 意 見 |
市局監管部門受理人員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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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監管部門負責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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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監管 部門主要負責人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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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分管 局領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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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申請移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辦事指南
一、受理范圍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注冊登記的企業。
二、辦理機關
1.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注冊登記企業:成都市市場監管局。
2.區(市)縣局注冊登記企業: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
三、業務咨詢、預約及投訴電話
028-85394689,85394671(咨詢、預約)。
028-85394278(投訴)。
四、辦理依據
1.《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
2.《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8月19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8號公布)。
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四川省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程序規定(試行)〉的通知》(川工商發〔2015〕88號)。
4.《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規范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成工商發〔2018〕23號)。
五、是否收費
不收費。
六、移出條件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注冊登記企業,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之日起3年內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可以向企業注冊登記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七、申請方式
1. 網上辦理
(1)掃描《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上提交信用修復申請辦事指南》中的二維碼,進入成都市場監管企業微信;
(2)按照《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申請信用修復辦事指引》(可在企業微信工作臺微盤中下載指引和相關文書)準備好申請材料后,拍照并上傳申請材料;
(3)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事項予以網上預審,對預審通過或材料不齊備的均會進行回復說明。網上預審材料通過的企業可以將申請材料郵寄至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指定的地址;
(4)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收到郵寄的申請材料后,對企業郵寄材料與網上預審材料一致的,3個工作日作出移出決定。(以郵件簽收之日起計算)
2.現場預約辦理
申請人帶齊規定的材料,到成都市武侯區致民東路6號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督管理處713或703室辦理。(現場申請的需通過電話進行“預約”)
八、辦理流程
1.需網上核查的:企業申請—網上核查―受理—郵寄材料—移出決定—公示
2.需要實地核查的:企業申請—受理—實地核查—移出決定—公示
九、申報材料
企業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詳見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3.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4.企業信用承諾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其中:
(1)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在逐年補報年度報告并公示后,還需提供:補報的企業年度報告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未在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在履行公示義務后,還需提供:企業已公示有關信息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3)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在其更正公示信息后,還需提供:企業已修改公示有關信息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依法辦理住所或經營場所變更登記,申請移出資料需提供:變更住所后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十、辦理時限
企業補報了年度報告、在責令期限內履行了公示義務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作出移出決定;企業更正了其公示信息、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后申請移出的,市場監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完成核查,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移出決定。
注:通過郵寄提交申請的以郵件簽收之日起計算。
十一、送達方式
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送達。
十二、郵寄地址
成都市武侯區致民東路6號713或703室(信用監管處)收,聯系電話:85394671或85394689。
附件:1.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
2.企業信用承諾書
附件 1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
企業基本情況 |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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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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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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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經營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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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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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異常名錄 原因 |
□未按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 □未在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 □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
列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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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移出的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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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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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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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事項 |
□提交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 □簽收受理回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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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 簽字蓋章 |
企業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簽章無效 年 月 日 |
||||
企業前來提交申請表,還須攜帶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原件、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前來提交申請表的,不需要填寫被委托人信息。
附件2
企業信用承諾書
為樹立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形象,本企業鄭重承諾:
1.依法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
2.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嚴格遵守企業年度報告制度,每年6月30日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4.嚴格遵守企業即時信息公示規定,自應公示的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5.加強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標侵權、虛假宣傳、違約毀約、惡意逃債、偷稅漏稅、價格違法、消費欺詐、霸王合同、壟斷經營和不正當競爭,切實履行消費維權首問責任。
6.自覺接受政府、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積極承擔企業的社會責任。
7.若本企業發生違法失信行為,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接受相應處罰、約束和懲戒,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8.同意將本《企業信用承諾書》向社會公開。
承諾人(簽字或蓋章):
企業名稱(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成都市各區(市)縣信用修復業務咨詢電話
序號 |
單位 |
咨詢電話 |
1 |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 |
85193210/85212141 |
2 |
天府新區城管和市場監管局 |
61884985 |
3 |
錦江區市場監管局 |
84420234 |
4 |
青羊區市場監管局 |
86618182 |
5 |
金牛區市場監管局 |
62563575 |
6 |
武侯區市場監管局 |
85065224 |
7 |
成華區市場監管局 |
62522325 |
8 |
龍泉驛區市場監管局 |
84862015 |
9 |
青白江區市場監管局 |
83605160 |
10 |
新都區市場監管局 |
83970086 |
11 |
溫江區市場監管局 |
82723642/82722576 |
12 |
雙流區市場監管局 |
85805680 |
13 |
郫都區市場監管局 |
87881981 |
14 |
簡陽市市場監管局 |
27031097 |
15 |
都江堰市市場監管局 |
87129802 |
16 |
彭州市市場監管局 |
83701459 |
17 |
邛崍市市場監管局 |
88798009 |
18 |
崇州市市場監管局 |
82382965 |
19 |
金堂縣市場監管局 |
84990033 |
20 |
新津縣市場監管局 |
82483161 |
21 |
大邑縣市場監管局 |
88222517 |
22 |
蒲江縣市場監管局 |
8852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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